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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男配从零开始的女装生涯》 110-120(第4/15页)
这个世界后,莫名其妙变更的人设,扑朔迷离的任务对象,未得一分一毫说明的剧情,都令他烦不胜烦。
老男人就是占有欲强又想得多。
林雾愤愤地想,等他成功醒来了,一定要把祁旭泷揍上个千百遍,而且对方不许还手、不许抱怨,抱怨了祁旭泷就是不爱他了,吃到手了就不认了!
那他不介意把假出轨变成真的!
刚这么想,愤愤地踢着一块石子的林雾就撞到了一块坚硬得如同磐石一样的胸膛里,撞得他眼泪花花,好不容易才忍下了眼睛的酸涩感,愤然道:“谁啊?走路不长眼睛,居然敢撞本……大爷!”
“咦?”
撞到他的人反而没有一丝一毫的怒火,只是发出一声惊呼,然后捧住了林雾的脸。
这个人死定了!
林雾没想到对面这个不识好歹的人居然是这个反应,猝不及防地就被人捉住了脸蛋,要掉不掉的泪花聚在睫毛上,鼻尖红红的,看着可怜不已。
“你是……”或许是因为林雾不同以往的装扮,那人迟疑了好一会儿才说话。
“莫从新!”比他反应更快的是林雾,他想也不想,脱口而出道。
实在是孽缘,他前脚刚在心里把最适合伪装出轨的人选在脑海里过了一遍,最后用排除法选的二愣子莫从新,居然就这么恰巧地出现在了他眼前,还是以如此戏剧的方式登场。
这太土了吧!
林雾都想骂这个世界的天道了,怎么会有如此心诚则灵的事情发生,若在现实世界里恐怕就是亿分之一的可能性,到剧情里就变成百分之百了,这如何不让他汗颜?
不过他也很快反应过来,男装的自己应该是不认识莫从新才对,林雾唰地一下打开自己顺手拿上的扇子,半掩着脸道:“抱歉,这位公子,我似乎是认错人了,也不找你讨要把我撞晕的赔偿了,就此别过!”
说着脚底抹油就要开溜,可莫从新哪里会给他这个机会?若是一开始撞到的时候他还在惊疑不定这个人是否就是他认识的那个“她”,可林雾的反应让他笃定了——就是“她”!
“妩贵妃!”
莫从新也不管什么女男大防了,心急如焚的他当街就捉住了林雾的手腕,同时快语速道:“你是妩贵妃,对不对?虽然不知道你为什么跑出宫了,但是这京城很乱,在下不可能让你一个人独自出门在外,如果没有别的事,请让在下一起与你行动……”
“松手,松手!”这是林雾的真心话,他实在不太想和一个男的在这里争辩。
可惜这个拧巴的老实人没把他苦口婆心的劝诫听进去,只是林雾剧烈反抗,莫从新只好改抓为牵。
真正把林雾的手牵在手里,莫从新才惊觉对方的手是如此纤细柔软,跟他剑茧丛生的粗糙手简直不能比。
“抱歉,你先冷静一下。”
莫从新嘴上这么说,可手还是死死地拉着他不放,林雾简直可以想象到街上的人是如何看待两个大男人光天化日之下在街上拉拉扯扯的,大概都要对他们指指点点,说他们是断袖分桃,有龙阳之好了。
“我们……还是找个地方坐吧!”
林雾一口气没喘上来,只能咬牙切齿道,在这里僵持你一句我一句不认识的绝对会给人看笑话,去比较有私密性的场合再细聊才是权宜之计。
他反客为主,拽着莫从新就进了一家装饰低调的茶楼。
说实话,林雾不爱喝茶,也不会品茶,因此只随意招呼小二上了一壶招牌,再叫了几盘茶点。
他也就不知道这家名为“知音楼”的茶楼其实来头不小,甫一进楼,就有不少打量的目光在林雾身上打转,显眼程度比在大街上更甚。
小二满脸笑容,虽然他觉得这位眉目流转间带着恣意春情的贵公子面生,不像是任何一家他熟知的那些纨绔子弟,但林雾无论是穿着还是风度,都远超一般人。
这种恭敬在林雾拍出来一张大额银票,还是皇庄兑换的那种,就变成彻彻底底的谄媚,小二点头哈腰得都要把自己弓成一只虾米了:“小的我这就给公子上茶!”
林雾这才把目光投向莫从新,轻咳一声做掩饰:“这位兄台,不知如何称呼?”
如果不是自己脱口而出莫从新名字的纰漏,这人都不会这么缠上他!
莫从新探过身来,问道:“你真的不是妩贵妃吗?”
林雾面不改色道:“其实我是妩贵妃同父异母的亲哥哥,刚来探亲。”
他仗着莫从新不懂朝事,一张口就是胡说八道,总之先把这个空有一身腱子肉的大傻个糊弄过去先。
林国的一众皇亲国戚,此刻都在狱中等待发落呢,更别说直系的皇子了。
“你们长得真像,虽然是同父异母,可这样貌,说是双胞胎也不为过了。”莫从新果然信了,一双鹰般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林雾,似乎是不想错过他的一丝可疑神情。
当然了,因为这是骗你的。
但林雾可不能说这种话,他还没忘记自己来时的目的,喝过茶后就想和莫从新分道扬镳了:“所以我们相遇只是一个美丽的误会,等到我再见到‘我妹’会跟他说起你的……你还有什么话想说吗?”
莫从新放下茶杯,反倒握住了林雾的手,诚恳道:“没什么,只要妩贵妃……在宫中过得快乐就好。”
“既然如此,可不可以告诉在下,兄台你的名字?”
这个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动手动脚?
还未完全适应他热情的林雾僵了身体,莫从新的手很热,紧紧贴着的时候烫到吓人。
简直就像一只……热情的萨摩耶。
萨摩耶正在真挚地看着他,林雾不好拒绝,于是含糊道:“……林法恩。”
“法恩,法恩,真是个好名字!”
莫从新欢喜起来,他手指沾了些茶水,在桌上涂涂画画,写出两个歪歪扭扭的字:“是这样写对不对?那天回去,我就叫兄长教我识了字,我写字还不太熟练,只知道画出来。”
“兄长说的什么笔画结构,我完全不懂,我以前觉得一家里只要有个会识字的人就好了,但是吃过了亏,才知道,还是要读点书好。”
“已经很厉害了。”林雾没忍住,在他画的乱七八糟的名字旁边重写了一遍。
“真好看,会读书的人都很厉害。”莫从新崇拜地看着林雾,刚认识的朋友也这么厉害,跟他兄长一样厉害!
他词穷,搜刮肚中的墨水也找不出夸赞之词,只能拍拍胸脯表达自己的激动:“你要去哪?让我跟着你吧,法恩,你初来乍到,对京城都不熟悉,我是百事通,对这里熟的很!”
我要去找个男人假出轨让轩辕敖洛吃醋。
林雾把这句话在口中嚼了半天,怎么也说不出口,他实在不方便带着莫从新,做什么事都束手束脚的。
有什么办法能甩掉这块狗皮膏药?
忽地,林雾脑中灵光一闪。
对啊,我现在是男装,岂不是可以光明正大进青楼了?既能不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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