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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综英美]打工时误创小红鸟》 4、第四章(第2/2页)
觉得红罗宾除了和超人一样都是超英以外,还有任何相似点吗?
“然后我吃了蝙家安利,觉得红罗宾特别符合我的品味。”伊斯米继续说道,好像没看见面前小总裁的瞳孔地震。
“我觉得莱克斯不让我们喜欢超人还是有点道理的,后来想了想,我还是更喜欢有脑子的超英,而不是傻白甜的氪星人。”
在哥谭拉踩一下超人应该没关系吧?这里可是哥谭,眼前这个喜欢蝙蝠的小总裁说不定还会赞同她的话然后和她一起拉踩。
不是她对哥谭的刻板印象严重,而是她和哥谭本地蝙蝠粉交流过后,发现大家多少带点蝙蝠侠那种滚出我的哥谭的气势,在蝙蝠领地不光是不谈其他超英,还时不时拉踩一下。
提姆被伊斯米清奇的脑回路哽住了。
“你说得对。”提姆战术性喝咖啡掩饰了一下自己的表情。他觉得像新任财务主管这样让人捉摸不透的脑回路根本不可能给什么人当间谍或者是和企鹅人有任何关系,所以昨天晚上企鹅人入侵公司总裁电脑的行为压根和她没有关系,他应该用对待普通人的态度来对待新上任的财务主管。
我也许应该改一改我的疑心病了。提姆想着。
因为太过离谱反而觉得是真的,也许想去自己喜欢的超英所在的城市就是伊斯米离开大都会来到哥谭的理由。
换个角度想想,红罗宾的人格魅力为哥谭吸引来了优秀的财务人才,可喜可贺。
伊斯米对眼前的总裁被创到的表情表示满意。他们家的小总裁果然是洁癖党,对她这种疑似吃代餐的行为完全不能忍受。欣赏完总裁办公室的联名以后她已经对这里失去了兴趣,打工人还是要和总裁保持一定的距离,否则总裁给你安排额外的工作怎么办?
她又没有晋升的想法,只想安详的摸鱼。
韦恩企业虽然给的主管工资不少,但是离她财务自由的目标还远得很。打工是不可能财务自由的,所以她还是得继续接黑邦的单子,顺便在夜晚的哥谭近距离欣赏一下自推。
韦恩小总裁又不是红罗宾,她和他关系要那么好做什么。
伊斯米对自己堪称完美的人生规划非常满意,鉴于最近在躲企鹅人,她决定如果今晚不加班就出门尾随红罗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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