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笨蛋美人共用一个身体: 1、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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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敞大的庄子倚在城郊嘉泽山山脚处。

    暮春时节,空气中弥漫着杏花香,沿着十里斜坡,株株杏花树拾阶而上,粉白花瓣映衬苍茫青天。

    不远处溪水潺潺,偶有樵夫半路歇脚,弯身掬一捧清甜的泉水饮下解渴。

    隔着一丈高的墙体,泉林庄内喝彩声、马蹄声、击鼓声喧扰扬扬。

    原是京城的公子王孙们趁这春色芳菲未尽,相约来此处打马球了。

    宋青玥做男子装扮,手持鞠杖,马蹄笃笃敲在地面上,激起一圈圈尘波。

    球来时,她忽而在马上做了一个翻身回旋的动作,堪称英姿飒爽,等到球入门后,她已经好端端坐回到了马背上。

    不过一眨眼的工夫,惊呆了一众人。

    “真是好俊的功夫!”

    “宋姑娘好生厉害,比之男子也是不遑多让啊!”

    “这倒是,这位姑娘的对手可是三殿下,那可是三殿下,竟也被她打败了?!”

    也有人问:“这是哪家的姑娘,我怎地从未听说过?”

    “是威远侯府的表姑娘。”

    “威远侯?”这人调侃道:“倒也奇怪,沈家那位姑娘排场一向大得很,按理说,她身旁怎么容得下这等奇女子?”

    他刻意加重了“奇女子”三字,看来非常欣赏宋青玥。

    同他解释那人看了他一眼,便不说话了。

    他方才也是多嘴,作甚要同这人搭话?

    沈家可不好惹啊,若被有心人听到了,自己日后还能否在京城里同众公子王孙游赏宴息了?

    虽说这话也没错,但直溜溜地说出口,不是脑子有疾天生憨直,就是日子太闲主动招惹。

    威远侯镇守东北边防,深受陛下恩宠,可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威远侯世子于几年前的科考中夺得魁首,如今已是正三品的刑部侍郎,仕途正当得意。

    先帝最宠爱的富安公主则是威远侯的夫人,当今最敬重的长姊。

    都说沈欢歆投生了个好胎,自出生起便被一家人如珠似宝地疼宠着,建和帝封其为淳安郡主,便是比宫里的公主们都受宠。

    只是……草包之名在外,尤爱拈酸吃醋,风评属实差劲。

    自小便追在三殿下身后,闹得满京城人尽皆知,女儿家的矜持早不知道被她丢到哪里去了。

    旁人羡慕她的同时,也整日看她笑话——三殿下摆明了不待见她。

    先元德皇后无子,三殿下为李嫔所出。

    李嫔几年前升为贵妃,正值恩宠。

    他又是所有皇子中最能干、最得陛下器重的,立为储君的可能性最大。

    虽说如今沈家势大,但日后的事……谁说得清楚呢?

    宋青玥听着众人对她的夸赞,心中暗喜,她牵制着马头,转眼去看不远处的三殿下赵嵩。

    他面容极冷,像是覆了一层冰霜,方才输了马球赛,也并未在他面上激起一丝一毫波澜,可是这么冷的人,却生了一双多情的桃花眼。

    赵嵩穿着玄青色窄袖劲装,坐于高大的马儿上,英俊挺拔,惹得好多姑娘以团扇遮脸,偷偷去瞧他。

    他往人群里扫了一圈,又淡淡收回视线,正要翻身下马,却同宋青玥对上了眼神。

    是沈欢歆的表妹,以前见过几面。

    赵嵩微微颌首,算是打过招呼了。

    可他是周围的中心,性子又一贯的冷,即便是如此淡然的反应,放在有心人眼里,难免不教人多想。

    宋青玥心中又是一喜,驾着马快速奔到他身旁,热情地同他攀谈起了学武的心得。

    方才那一招果真让三殿下刮目相看了!

    她感谢老天的偏爱,让她穿越而来,重活一生,还得了个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身体。

    她想得没错,沈家一看就是炮灰的命数,三殿下赵嵩便是这个世界的赢家,而她宋青玥身为穿越女,自然同样注定不同凡响。

    宋青玥循着记忆同赵嵩交流,到真让他来了几分兴趣。

    不远处的华服少年皱着眉,望着相交甚欢的二人,咬牙冷哼了声。

    赵嵩闻声望去,正巧有事问他,“李珞,她去哪了?”

    三殿下向来话少,李珞望了眼宋青玥,狠狠磨了磨牙龈,没好气道:“我哪知道?三哥既然不耐烦带她去轩楼吃烧笋鹅,那便不去了!”

    说罢,也不顾赵嵩越来越冷的神色,转身便走。

    李珞嚷嚷着让众人给他让路,出了马球场,小厮给他引着路,两人径直来到庄子中后方的一处小院。

    日升时分来赴宴,沈欢歆道自己有天大的要紧事去做,派使金风去庄子里寻个偏僻阴凉的院子,连方才三殿下亲自上场的赛事都不曾去看。

    这小院的墙角有一棵几丈高的大槐树,遮了一大片阳光,偶尔有些调皮的,透过鲜绿的树叶和白嫩的花骨朵洒下来,也全然被一把油纸伞遮了去。

    这暮春的阳光,半点落不到沈欢歆身上。

    玉露给她遮着伞,抬眼望下这满树洁白花蕾,口鼻中尽是槐花的清香,将十里斜坡的杏花香都冲淡了。

    “姑娘,都过去小半个时辰了,这蠢鸟都不曾叫一声,您花费这心力作甚?”

    金风给沈欢歆擦了擦额上的薄汗,也劝道:“姑娘,要不然我们先歇会儿,把这鸟带进屋里教也是一样的,何苦在外头立着?谷雨前后,老天爷的脸说变就变,您身子弱,再染上风寒可如何是好?”

    沈欢歆天生身子骨弱,易感寒疾,每逢重要节气变化前后,府里人都要万分伺候着,生怕她染上了这病症,到时候又是一场惊天动地的折腾。

    虽说如今这天气明日热过今朝,可她体弱偏寒,身上穿的就多了些,除却一件杏春色交领窄袖上杉,还罩了件缠枝海棠直领对襟比甲,地色是绯红色,映衬着沈欢歆覆了些许薄汗的粉白小脸,让人瞧着,便像一颗晨间惹了露水的桃子,白里透着红,咬一口溢出的桃汁,能教人甜到心里去。

    沈欢歆做事一向没有耐心,唯在有关三殿下的事上执拗得很。

    眼前挂着一个紫檀木镶螺钿鸟笼,她同里面这只虎皮鹦鹉大眼瞪小眼对视半天。

    “三哥哥,”沈欢歆又重复一次,她一脸严肃,对小巧玲珑的鹦鹉说,“快跟我念,三、哥、哥!”

    她的声音清甜悦耳,一听就让人心旷神怡。

    鹦鹉未出声,并歪了歪头,只是盯着她看。

    “你看什么看?”

    沈欢歆又气又急,跺了跺脚,指着鸟笼娇斥道:“你这蠢鸟!你怎的连‘三哥哥’都不会念?”

    她鼓着腮同一只听不懂人话的鸟置气,急得她双手抵腰原地转了一圈,心想待会儿三哥哥赢了比赛,她可没脸将这蠢鸟让给他养。

    “应该要将这鹦哥放在树底下教,这样才教的快,回屋教不行的。”沈欢歆歪着头,苦恼地敲敲自己的脑袋,慢吞吞回答金风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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