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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芭蕾舞王子不当替身(重生)》 2、你的名字(第2/3页)
块瓷砖框出他五官精致的脸孔,自然微卷的长发透出一股浑然天成的慵懒,上挑的眼尾中则是无法掩饰的骄傲。
他三岁开始学跳舞,那种独属于芭蕾舞者的矜贵与清冷,已经深深烙印在了骨子里。
不需要做什么,他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习惯性地微微仰起下巴,就好像是雪山之巅一朵神圣不可攀折的高岭之花,又像是意外堕入人间,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圣洁天使。
就算徐嘉平是个纯纯的铁直男,也不得不时常惊讶于白岁的精致,甚至已经到了一种不真实的程度。
“这世界上有钱人多得是——”他站在白岁身后,双手重重拍在发小的肩膀上,语气里带着点老父亲式的骄傲,“但白岁只有一个!”
“等你以后进了舞团,当了首席,想找什么样的没有啊?”
徐嘉平的直男式安慰算不上有多高明,但好在白岁其实也不怎么难过。
甚至,这一次,好像还是他甩了霍廷严。
但他不知道该怎么跟徐嘉平解释,总不能说自己已经跟霍廷严结婚七年了,而且他很可能只是个替身;现在他已经重生了,累了,倦了,后悔了。
他无奈地扯了扯嘴角,弯出一抹苦笑。
原来,就连徐嘉平这个外人都看得出来,曾经在霍廷严面前,他爱得有多么卑微。
不过也难怪,他和霍廷严,本来就是“合约情人”。
按徐嘉平的话说,霍廷严现在应该算是他的……
老板。
他真的是疯了,才会想要和自己的老板谈感情。
“嗯。”
他默默点了点头,重新坐回椅子上。
也许是酒精的作用,接下来的气氛总算渐渐轻松不少,白岁的脸上的笑容也多了起来。
他很少笑,但其实,他笑起来很好看。
酒精在他白皙光滑的皮肤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红晕,又给舞台上那个清冷高贵的芭蕾舞王子加诸了一重别样的风情。
“白岁!你相信我——”徐嘉平一手撑桌,一手搭上白岁的肩膀,“你肯定会出名的!就算跟那么什么闵修白比,咱也不差在哪里……”
“是他霍廷严没有这个福气!”
当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再次出现,白岁脸上的笑容一点点僵在了唇角。
“你认识闵修白?”
“就……知道啊……”徐嘉平已经喝高了,完全没有留意到白岁语气里微妙的变化,晕乎乎地含混道:“他不是挺出名的吗?最近还得了个什么奖来着……”
“那你也觉得……”白岁接着问道:“我跟闵修白……很像……”
“是吗?”
“……啊?”徐嘉平一愣,点点头道:“是啊……”
“你和他……你们……不都是……”
他没有学过跳舞,更不懂芭蕾,比比划划的不知道该怎么表达。
但他到底想说什么,白岁其实很清楚。
从身体条件,柔韧度,身材比例等各个方面来说,白岁都是天生的芭蕾舞者,但却不是最好的男性芭蕾舞演员。
舞台上的女性芭蕾舞演员需要立脚尖,这会让她们的身高拔高大概十二厘米左右,而男芭蕾舞者则不需要,所以舞台对男性芭蕾舞者的身高便有了更严格的要求。
白岁的身高放在普通人里已经很优秀了,但在舞台上只能算是及格,并不突出;再加上他的身材天生更偏纤细,不够魁梧健壮,所以也就不利于在舞台上托举舞伴等动作中,表现出更多男性芭蕾舞者的力量之美。
中学时,辅导他的舞蹈老师就曾经很认真地跟他的父母谈过,以他的水平、天赋和努力程度,只要不放弃,以后想考个国内顶尖的舞蹈学院肯定不成问题。
毕业后,他想继续深造,做舞蹈老师,做编舞,或者考进入市里的舞蹈团,都不会太难。
但芭蕾舞也和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或是竞技体育一样,是一个金字塔型的行业。
以白岁的天赋和技术,当个普普通通的老师,或是市一级舞蹈团的演员,算是埋没了;但以他在男性芭蕾舞者中的先天条件,又很难成为金字塔尖最耀眼的那一拨。
也许是因为惜才,当时老师把所有可能的情况都如实地告诉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希望白岁可以做出合理的选择,也为自己的选择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
父母很尊重白岁,表示会支持儿子的一切决定,然后,白岁就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选择。
那个时候的闵修白已经开始崭露头角,在国内多个芭蕾舞比赛的青少年组中都取得了不错的名次;他有着和白岁一样的天赋和努力,也有着和白岁一样的,无法忽视且不可改变的,天生的短板——
不够高大强壮。
但在舞台上,闵修白跳的是女角。
当他立起脚尖,以女性芭蕾舞者的装扮和姿态出现在舞台上,甚至成为首席,领舞获奖,那些原本男性芭蕾舞者的短板都不复存在了。
白岁也看到了自己的希望。
所以,其实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在他心里,闵修白都是自己努力和奋斗的目标。
直到他为了霍廷严,为了爱情,主动离开舞台。
像自己和闵修白这样类似反串出现在舞台上,立起脚尖跳女角的芭蕾舞男演员,就算上辈子白岁活到了二十九岁,也没有见过第三个。
他怎么可能不知道,自己和闵修白,到底有多像。
也难怪徐嘉平会这样想。
就在场面陷入突然的沉默时,一阵突兀的手机铃声突然打破了包间里的平静。
“白先生——”白岁接起电话,手机听筒里很快传来一名老者焦急的声音,“抱歉,打扰您了。”
“……昌伯?”听着耳边熟悉的声音,白岁顿感亲切。
昌伯是霍廷严身边的老管家,准确来说,霍廷严还没有出生,他就已经在霍家管事了。
平时霍廷严的工作很忙,有时候出一趟差就是十天半个月,上辈子婚后那七年,白岁每天在家里对着昌伯的时间,可能比他对着霍廷严的还要多,早就把对方当做一位自己熟悉且尊重的长辈了。
“叫我名字就好。”白岁习惯性地脱口而出道,说完才意识到不妥。
作为霍家的老管家,昌伯比白岁的父亲还要年长许多,但也许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昌伯的性格也和霍廷严一样,严肃拘谨,一丝不苟,即便是在白岁与霍廷严结婚的七年后,他也还是会恭恭敬敬地喊白岁一声“白先生”。
所以每当这个时候,白岁也总会客气地回上一句,叫名字就好。
七年的习惯早就成了自然,以至于他都忘了,现在的他还没有跟霍廷严结婚,也没有去过霍廷严家,跟昌伯只有几面之缘,完全不熟。
“没关系,我现在不忙。”他立刻改了口,礼貌地宽慰道:“您别急,慢慢儿说。”
“很抱歉,白先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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