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47. 第047章 稿费1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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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玥来找陆明珠时才九点左右,距离吃午饭的时间尚有一段距离,她很自然地拉着陆明珠先去逛街,目标是万古洋行。

    作为香江规模最大的一家洋行,太古洋行的货品最齐全。

    “一周后是外公的生日,我想给他挑一件礼物。”明玥说道。

    陆明珠微怔,“贺先生的寿辰?”

    明玥点了点头,“对呀!过了下个礼拜天,外公就六十六岁啦!幸亏有你,不然他老人家未必能过六十六岁的寿辰。我爸和我妈想给外公大办寿宴,外公不同意,说一家人吃顿饭即可,也不叫我们张扬。他来香江不久,外人都不知道他的生日,往后也没必要知道。”

    陆明珠好为难。

    若是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不送礼,有点说不过去。

    她可是收下贺云送的很多贵重礼物,又因乾隆御制扳指欠他的人情。

    可是,送什么礼物才得体呢?

    “我们到洋行看看有什么东西适合做寿礼。”陆明珠倒比明玥还积极些,“等我准备好礼物,麻烦你到时候转交给贺先生。”

    既然他们一家人庆祝,那么作为外人的自己就有不去的理由啦!

    明玥忙道:“我来找你玩,可不是让你给我外公买礼物的。”

    “你别多心呀,我只是想回报贺先生一二而已,我欠他的人情。”陆明珠挽着她的左边胳膊,亲亲热热地说道:“多谢你的提醒,不然就失礼了。”

    明玥闻言便笑:“外公什么都不缺,心意最重要。”

    陆明珠问道:“你打算送什么?”

    “给他老人家挑一支钢笔。”明玥没想花大价钱买很昂贵的东西,倒不是小气,“钢笔用得着,换成别的,被扔到犄角旮旯里生灰尘的可能性比较大。别看外公为人温和好说话,其实骨子里特别挑剔,我都拿捏不准他的爱好。”

    “就没一点爱好吗?”陆明珠很好奇。

    明玥想了想,回答道:“喜欢读书算不算?还喜欢书法。外公年轻时家贫,没有机会上学读书,所以才会在十几岁时被骗到南洋做苦力,要不是他生性谨慎,又机缘巧合逃出生天,最终的结果就是和同行的老乡一起死在矿山里而永远不被人知道。后来发达了,外公请人教他认字,特别重视子女的学业,个人坚持练习书法几十年从不懈怠。”

    陆明珠心里知道该送什么做寿礼比较合适了,但她还是和明玥一起走进万古洋行。

    店中有不少客人,都在挑选他们心仪的洋货。

    别说普通店员,就是经理也不知道陆明珠目前是他们洋行的大股东,故而和招待其他客人的态度一样,派一个店员近前。

    是个白人姑娘,深刻的五官,身材高大。

    “两位小姐,需要点什么?”流利的英语脱口而出,十分丝滑。

    “我们先看看。”明玥说完,又用国语对陆明珠说:“洋行就这一点很讨厌,只说英语,导致很多不懂英语的顾客没法进来购物,从而滋生了一个黑心的行当。”

    陆明珠抿嘴一笑,“买办!”

    黑不黑心,她不好评价,因为陆家老祖宗就是买办出身。

    “对,就是买办。以前叫买办,现在叫经纪人,差价赚得厉害。”明玥没忙着挑选打算送给外公的钢笔,而是先看漂洋过海来香江的外国品牌服装,指着一条缀有红色腰带的白色丝绸连衣裙对陆明珠说:“你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陆明珠端详片刻,适合当小礼服,也适合日常穿,两用的。

    设计感很强,放到半个世纪后都不过时。

    “你穿上也好看。”她道。

    明玥长相肖父不似母,五官极漂亮,是个大美人。

    唯一缺点是相对陆明珠的雪白肌肤来说,她的肤色有些黑,属于健康肤色,也就是正常人的肤色。

    明玥摇头道:“我不喜欢穿裙子,我喜欢穿裤装,行动方便。”

    招手叫白人姑娘把她看中的连衣裙取下来,“明珠,尺寸挺适合你的,我送你呀!”

    “不用,不用,我自己买。”陆明珠不差这点钱。

    明玥没和陆明珠争执,接着给自己选了一套连体裤装,蓝色牛仔面料,设计得很硬朗,她却十分喜欢,直接拍板买下来。

    她还给她母亲挑了一套夏奈尔的格子套装,又给明辉挑西装。

    深蓝色窗格西装,十分有质感。

    明辉风流倜傥,穿什么都好看,像个衣架子。

    陆明珠觉得明玥很有审美,眼光一流,刚要称赞几句,却又碰见陆菲菲在挑男士西装,忍不住高高挑起双眉,打了声招呼:“七姐。”

    陆菲菲吓一跳,转身看到她,拍了拍胸口,“你怎么神出鬼没的?”

    “不是我神出鬼没,是你太专心了。”陆明珠朝她拿的西装扬了扬下巴,“你不觉得爸爸不适合穿这么年轻的西装吗?”

    “不是给父亲买的。”他喜欢穿定制,都是裁缝上门给他量体裁衣。

    陆明珠恍然大悟:“给你那个表哥买的?”

    陆菲菲脸色微微一红,“你见到父亲,可不准多嘴。”

    不忘再叮嘱一句。

    “我懒得管你们,只提醒你一句,谢君峣几个月前就在工地见过你那个表哥,在咱们全家来香江之前。”到底是同父异母,陆明珠提醒了一句,“信不信由你。”

    责任尽到了,往后无愧于心。

    陆菲菲却道:“表哥跟我说过。”

    陆明珠微微皱眉,“说过?怎么糊弄你的?”

    “什么叫糊弄?他只是实话实说罢了。”陆菲菲瞪她一眼,“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长一千一万个心眼子?天天哄父亲,哄得他把珠宝公司三成股份给你,又把好东西给你,兄弟每人有100万创业基金,就我只获得一栋楼。”

    盯着陆明珠胸前的大福瓜,眼睛有些红。

    陆明珠出门时虽然加了一件大衣,但没扣上,故而胸前的毛衣链十分扎眼。

    真的好嫉妒!

    注意到陆菲菲的目光,陆明珠笑了一声,“爸的东西都在他自己手里,由他老人家自主分配,想拿,各凭本事,别在这里发酸。”

    陆菲菲哼道:“你别高兴太早,你戴的可是祖母心头好物。”

    “什么?”陆老太太想要?

    那可太好了。

    陆明珠通过原身的记忆发现她最厌恶的人就是陆老太太,上次在香江大酒店气得她拂袖而去,陆明珠正觉不够哩!

    陆菲菲把手里的西装递给店员,用蹩脚的英语说:“帮我包起来。”

    转过身,她看着陆明珠,提醒道:“你最好不要让祖母看到你戴这块福瓜,听我妈说,这块福瓜是哪个总督献给慈禧太后的寿礼,满翠又饱满,晶莹剔透,寓意又好,慈禧太后特别喜欢,却没带进棺材里,赏赐给人了,后来不知怎么落在咱们祖宗手里。祖父在时,祖母就想要,祖父没给,传给了父亲,父亲后来找卡地亚珠宝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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