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炮灰首富早夭的小女儿回来了: 44. 第 44 章 饭馆生意爆了(改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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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赶时间的话,就吃完了再走,这一大早起来,天挺冷的,就权当暖暖手暖暖肚子,反正咱这粥今儿也不收钱。”

    之前不过一搅动,味道都那么勾人,这会儿骤然端到面前,能淡定得了才怪。事实上不止老爷子走不动道了,就是那之前口口声声说要吃肉包子的少年也止不住大大的咽了口口水。

    老爷子也看出来孙子的心思,直接拉了一把孙子:

    “反正今儿个出来的早,不然咱们先吃点儿?待会儿爷爷再去给你买肉包子。”

    “老板你把东西放下吧,再给我拿俩包子,包子,就,都要豆腐渣的。”

    之所以要豆腐渣的,主要是老爷子牙都快掉完了,想着豆腐渣软和,味道什么的却没太指望——

    粥和豆腐脑都不要钱,真是包子味道差些,也是能接受的。

    没想到大哥还真把人留下了。尹招娣顿时开心不已,用盘子装了两个包子,走路都带风。

    如果说一开始老爷子会决定留下来,最大的原因,还真就是冲着汤和豆腐脑免费这一点,等咬了一口包子后,却是直接惊住了——

    这真是豆腐渣的包子?

    说是豆腐渣包子,其实里面除了豆腐渣外还有酸豇豆和红萝卜小香葱,和旁人家的豆腐渣有些喇喉咙不同,这间早点铺的豆腐渣却不是一般的细腻,一口咬下去,满嘴都是豆子的香,再配上豇豆的酸、红萝卜的鲜和一点儿甜,根本秒杀他之前吃过的任何一种包子。

    咽下包子后,再舀一勺玉米碴子麦片粥,哎呦,老爷子美得哟,简直觉得都飘飘欲仙了。

    他这边吃的眉飞色舞。旁边的孙子则更夸张,直接把脑袋埋在了豆腐脑里——

    国营食堂的豆腐脑他也喝过,总觉得有点豆腥气。眼前这碗豆腐脑却是完全不会,豆腐脑瞧着就跟天上的云朵似的,上面撒着切碎了的酸豇豆和红萝卜丁,上面还滴了几滴黄澄澄的香油。

    拿勺子舀了一口送入口中,豆腐脑滑溜溜的,根本是入口即化……

    等一碗豆腐脑下肚,老爷子的包子和玉米碴子麦片粥也吃了个干干净净。虽然还想吃,可想着还要给孙子买肉包子呢,也只得起身,却是直接摸出了八毛钱递给时国安:

    “除了刚刚那两个包子外,你再帮我装八个,还有玉米碴子粥和那个豆腐脑都给我装上两碗,我先领着孙子去买肉包子,待会儿过来拿……”

    不想刚才还嚷嚷着吃肉包子的少年这会儿却是不愿意走了:

    “爷爷我还想喝豆腐脑,还有包子也要吃……”

    刚才爷爷吃包子时,那味道儿可太好闻了。不是他被豆腐脑味道勾着,没空说话,早开口要了。

    “哎呦,那敢情好。”老爷子可不也不想走呢?听孙子这么说,立马又坐下来,甚至还开始跟孙子安利,“乖孙,你尝尝他们家玉米碴子麦片粥吧,可好喝了……还有豆腐渣包子……”

    其他围观的人顿时就有些面面相觑——

    不是认识老爷子确实是县城的,大家说不定就会以为,这爷孙俩是时国安找的托呢。

    当下就有被两人吃相吸引的,也走过来,要俩包子,再要碗粥或者豆腐脑的,一开始只是觉得,那老王头和孙子吃的太夸张了,真有恁香?

    等尝了一口,顿时就停不下来了。

    先是第一个,再是第二个……

    竟是但凡坐下来吃的,都是吃完后,立马就要求打包——这么好吃又便宜的包子,还有这么美味的豆腐脑和玉米碴子麦片粥,关键是后两样还是免费的。

    等李全友的工友们吃完李全友带去的包子和汤没尽兴,再派人过来买时,才发现,不但免费的豆腐脑和玉米碴子麦片粥没了,就是那十笼大包子,也卖的干干净净。

    还是时国安听他说是李全友的工友,就去后厨把几个有点儿烂的包子拿过来:

    “这包子也就皮破了,吃还是不碍事的。你拿去垫垫肚子,不要钱。”

    “咱们真就全都卖完了?”尹招娣看看空荡荡的蒸笼,再瞧瞧同样刮得干干净净的装豆腐脑和粥的桶,最后眼睛发直的盯着扔满了零钱的抽屉,整个人都和做梦似的——

    粗略估算,就这么会儿,他们怕不就卖了二三十块钱吧?

    和酱油隔一段时间才能卖钱不同,这包子粥什么的,可是天天都能卖。更别说,今天这豆腐脑和粥都没有收钱。

    说起来,汤汤水水的可是比包子还要赚钱啊。毕竟不费功夫不说,里面还有不少都是水。

    那不是说,等三天后,他们的收入说不定就能翻一番!

    翻一番的话,就是至少六十块钱,刨去成本,怕是怎么也得赚个三四十块。

    一天三四十的话,一个月可就得上千,一年的话,那就是,一万多!!!

    得出这个结果,尹招娣手里的水瓢“嗵”的一声就掉到了桶里。

    尹招娣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时樱不知道,也放心的很——

    有老爸出马,他们家的早点铺子生意不可能不好。

    送苗秀秀进高中校园后,她就和时珩一起跑去找周浔了——虽然是完中,可初中部和高中部之间还是有一道门的。因此苗秀秀和他们并不在一个院子里。

    送了三个孩子进入校园后,苗秀秀就过了那道门,去了高中校园。时樱和时珩则先去了班里放书包——

    两人依旧是一个班,还特意跟老师要求做了同桌。

    因为时珩个子也开始抽条,这会儿已经是差不多一米七五的个子了,初一的一众小豆丁中,显得不是一般的鹤立鸡群。

    班里是按照高低个排的,时珩的座位可不就在最后面?老师本来询问过时樱,要不要坐到前面去,却被时樱拒绝,依旧选择了和时珩同桌。也因此他们兄妹俩现在就坐在靠近后窗户那儿的位置上。

    瞧见兄妹俩走进来,班里来得早的同学纷纷看过来——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句话适合任何一个年龄段。

    别看时樱是农村娃,却丝毫不影响她是整个校园包括高中部在内最亮眼的那个崽。刚开始因为时珩的不理人,班里同学还有些不愿和他们接近,可时樱是谁啊,作为上一世整个孤儿院无论那个年龄段都是全明星一样的存在,要想收服这些小豆丁还不容易?

    如今整个班里,不拘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都特喜欢围着两个人转——

    主要是围着时樱转。至于说时珩,却是照常谁都不理。不是默默跟在时樱身后,就是坐在座位上低头翻书。

    只相较于时樱,这会儿身体已经抽条的时珩无疑越发俊美,日常在阳光下低头看书的模样,也不知道吸引了多少初二初三的女孩子一趟又一趟的从他们教室外经过。

    之前时珩和时樱会被人围追堵截,很大程度都是和时珩有关。

    要说时樱最开心的,倒不是时珩越长越帅,而是时珩的独立性越来越强。比方说从前在家里时,时珩视线里简直不能一刻瞧不见时樱,现在却是只要时樱和他说了去哪里,时珩也能一个人乖乖待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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