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穿来的将军丈夫在边疆养娃[七零]: 第100章 第 10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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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送杜宏毅三人离开的只有卫凌夫妻俩,黄婉清在家里收拾碗筷,吃完了团圆饺子,煮饺子的锅跟碗筷都要洗,黄婉清留下来收拾。

    收拾完她要赶紧洗漱上炕睡觉。

    已经到了凌晨一点多,这个时间点已经很晚,很久没怎么熬夜的她有点困了。

    “媳妇。”

    卫凌见杜宏毅几人走远,关上院门就牵起了秦清曼的手。

    要说年三十谁最辛苦,当然是秦清曼这个当家女主人,别看有那么多人帮忙,但很多事都是秦清曼拿主意,牵扯的也是秦清曼。

    “阿凌,回吧,天色不早。”

    秦清曼自从到了这个时代也很少熬夜,感受着屯里浓浓的过年喜庆,她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她是真的困了。

    卫凌原本就想让秦清曼少劳累一点,见秦清曼是真的累了,赶紧牵着人往厅堂走。

    夫妻二人回到厅堂,黄婉清不仅收拾好了碗筷,还收拾好了自己,“卫大哥,清曼嫂子,炉火我已经封好了,你们检查检查,看哪里没收拾妥当。”

    “婉清,时间不早,你去休息吧,剩下的我看看。”

    黄婉清今天跟着秦清曼从早上忙到现在,虽然不是主要下厨之人,零零碎碎的琐事不少,她要帮着烧火,洗菜,切菜,还有洗碗,也够辛苦。

    “嗯,那我去休息了。”

    黄婉清摸了一把刚洗完的脸,跟卫凌、秦清曼说了句晚安就回到了东屋。

    天寒地冻的地方,就算屋里的温度高,脸上也必须要抹香脂。

    黄婉清一回到东屋就见到楚楚抱着狼崽子睡得四仰八叉。

    以前的时候,狼崽子不要楚楚抱着自己睡,两小只都是各自占据炕头、炕尾,自从炕上多了个黄婉清,两小只的关系反而更好。

    睡觉也能抱在一起了。

    黄婉清微笑地给楚楚他们盖了盖被子,然后才掏出香脂,带着浓郁香气的香脂在掌心化开,然后才均匀地抹在脸上。

    这时代的香脂不像后世擦脸的产品香味各异而且含蓄。

    此时的香脂是浓郁的,像鲜花盛开时的芬芳。

    “哈秋——”屋里响起一道细细的喷嚏声,是黄婉清抹香脂影响到了狼崽子。

    狼崽子的鼻子比狗还要灵敏,对于浓烈的香气反应也最大。

    “对不起,嘟嘟。”黄婉清顺着狼崽子的喷嚏看了过去,面对狼崽子清澈而嫌弃的大眼,她只能无奈地道歉,顺便伸手揉向狼崽子。

    在秦家一天,黄婉清非常喜欢狼崽子。

    主要是狼崽子胖嘟嘟的非常可爱,还很聪明,很多时候眼神就跟人一样机灵。

    狼崽子原本就嫌弃黄婉清抹香脂的气息,看到黄婉清的手伸过来,更是嫌弃地抛弃楚楚钻进了自己在炕尾的狼窝里,一点都不想搭理黄婉清。

    小东西虽然小,但是很有个性。

    并没有因为跟黄婉清睡一个炕就对黄婉清另眼相看。

    黄婉清早就猜到这个结果,无奈地叹息一声,然后简单收拾一下就吹灯钻进了被窝里。

    她今天跟着秦清曼忙碌了一天,也早就困顿无比,刚躺炕上一会就进入了深度睡眠。

    至于金手镯的事,既然秦清曼说要遗忘她就彻底的遗忘。

    东屋因为黄婉清的入睡安静下来。

    西屋,秦清曼两口子也都收拾完了并上了炕,卫凌并没有躺下,而是翻起了自己的衣服口袋。

    秦清曼打呵欠打一半就愣住了。

    “媳妇,看看,喜欢吗?”卫凌把一个绒布盒子递给了秦清曼。

    刚收过一个烫手绒布盒子的秦清曼:……

    “媳妇,这块手表是我早就托人去省城买的,结果一直没等到货,今天刚送来。”卫凌见秦清曼没有接自己手里的盒子就知道秦清曼是什么意思。

    他又不是黄婉清那个笨蛋,怎么可能送出不该送的东西。

    “哦,表啊,好漂亮。”

    秦清曼在卫凌的解释中回过了神,也看到卫凌打开的绒布盒子。

    这是一块这个时代流行的上海牌手表,也是很多人家结婚时必备的物件,比上次两人在县供销社见到了手表更高级,也能难买。

    秦清曼回想起卫凌那些都在自己手里的家当,拿着手表看向了卫凌。

    有些话不用说,但看眼神就能看出有什么。

    卫凌立刻主动解释道:“媳妇,买手表的钱跟票是早前我就交给对方的,那时候你还没同意嫁给我。”可以说他早就未雨绸缪,早就决定要跟秦清曼过一辈子。

    秦清曼瞬间被卫凌这不是情话的情话感动坏了,主动投入了卫凌的怀抱,并仰头亲了亲卫凌的唇。

    男人的唇形非常好看,非常适合接口勿。

    卫凌面对送上门的口勿当然是来者不拒,甚至还主动加深了这个口勿。

    要知道这可是夫妻二人新的一年里第一个口勿。

    温馨而幸福的一口勿结束,已经过去了好几分钟,都是年轻男女,就算没有刻意去追求感官的刺激,他们的身体也拥有着属于自身的本能。

    “媳妇,我给你把表戴上看看。”

    卫凌积极而热心地给秦清曼试戴手表。

    手表这种东西在这个时代来说还是奢饰品,并不是所有人家都买得起。

    “好,我试试看。”

    秦清曼听话地伸出洁白的手腕。

    她的手型好看,胳膊的比例也好看,伸在卫凌的面前迅速吸引了卫凌全部的心神。

    洁白,细腻,在灯光下吸引着他。

    秦清曼能感受到卫凌的视线有多火辣地集中在自己的手腕上,白净的脸上立刻飞起一抹红润,晃了晃手腕,小声道:“不是说试戴手表吗?”

    “哦,马上。”

    卫凌赶紧把表细心地戴在了秦清曼的手腕上。

    手指触摸到媳妇的手腕时,那种细腻的触感让他有点心猿意马。

    “好看。”秦清曼今生是第一次戴手表,戴上手表的感觉跟她想象中一样。

    卫凌让人带的这块手表是女士手表,不管是表盘还是表带都精致小巧,戴在她手上不仅没有压住她手腕的美,反而如同首饰一样增添风采。

    “真好看。”

    卫凌也由衷地夸奖了一句。

    当然,他这句话里有夸奖手表好看的成分,更多的还是在说秦清曼的手腕漂亮。

    “今天不早,得休息了。”

    秦清曼欣赏了一会手腕上的手表,然后脱了下来跟卫凌刚刚脱下来的手表放在一起。

    两块手表放在一起她才留意到都是同一个品牌。

    一眼看去出奇的和谐。

    卫凌见秦清曼已经躺进了被子里,赶紧把灯灭了也躺进去,人一进被子,长臂立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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