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 1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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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高兴地看向湛书君:“你怎么没有把他的毛发处理干净。”

    老虎吃鸡肉之前都知道拔毛呢,这让她怎么下嘴呀。

    湛书君微愣,他歉意地向自己的女主人道了歉,刚想要将血仆重新带下去,将“食材”清理干净时,水雾又改变了想法:“算了,你帮我找一只剪子来吧,我帮他剪头。”

    水雾是心血来潮,古堡内本来就很无聊,她只是为自己找一些有趣的事情。

    可湛书君却似是有些不满:“主人,血仆身份低贱,怎配让您亲自沾手……”

    血族女公爵的眉宇压下来,气势沉郁:“湛书君,你是在管我吗?”

    湛书君这才自知失言,他能够管辖整个古堡的各项事宜,却唯独不应该妄图影响他的女主人,替女子做任何决定,要求对方按照他的心意行事。

    血族女公爵一向肆意妄为,在她的眼中,似乎人情世故、尊卑有别都是一纸废言,在某方面而言,几乎犹如顽劣的孩童。

    湛书君的眸色有些黯淡,分不清心中复杂的情绪。他为女主人递上了黄金制成的剪刀,水雾这才重新流露出笑意,随意夸了他一句,便将注意力放在了眼前新的奴仆身上。

    没学会太多人类语言的男子在喉咙中发出了呼噜声。他被填饱了肚子,猎食者的本能便被压制了下来,他被狼养大,对人类社会的一切一窍不通。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够伤害女子,否则便会挨打。但实际上,男人的脾性其实也并不算凶戾,只有当饥饿到极点的时候,他才会冲破束缚捕猎,而现在他被喂得很饱,于是哪怕水雾拿着剪刀在他的脑袋上比比划划,他也并没有将她扑倒。

    第106章 血族嗯……就叫小狗好不好?……

    打结的头发簌簌落下来,男子粗犷而锋锐的眉眼便逐渐显露了出来,他的眼窝很深,鼻梁高挺,有种异域混血的气质,看起来很凶。

    兽用的止吠器不但没有令他显得更无害一些,反而像是提醒了饲养他的人要警惕,告诫主人他是个会扑人咬人难以管教的恶种。

    剪了一会儿,水雾便又像是想到了有趣的玩法。她从自己的梳妆匣中找出了漂亮的头绳,让高大的男子坐在凳子上,而她的唇中愉悦地哼着调子,像是过家家给洋娃娃梳头一般,将男子半长的头发编成了小辫子。

    水雾转到男子的面前,欣赏着自己的作品,不由拍了拍他的脑袋:“真漂亮。”

    男子咕噜了几声,黄褐色的兽瞳眯了起来。

    水雾想了想,从餐盘中取出了一颗葡萄丢了过去,兽性未褪的男人便主动张开嘴,抬起脑袋咬住了那颗葡萄。

    水雾不禁弯起眼眸,像是逗一只大型犬般,手中端着水果盘,将食物喂进男子的唇中,每次他吃完,水雾便会摸摸他的脑袋,差一点便说出来“好狗狗”几个字了。

    不知道是不是这一幕与训狗太过相似,水雾突然伸出手:“握手。”

    男子仰起头,有些呆愣地看着她,头微微向一侧歪着,半响后才伸出手,将手搭在了女子的手心中。

    “啊……”水雾轻轻叫了一声,男子的指甲很长,又很锋利,在水雾的手上不小心划了一道口子。

    男子缩回了手,神情中浮现出了几分慌乱,似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眼眸落在水雾手上的伤口处,原本圆形的瞳孔却逐渐变为了竖瞳。

    仿佛被引诱了似的,他缓缓凑过去,止吠器禁锢住了能够撕裂开猎物皮。肉的牙齿,男子的舌头探了出来,沿着

    止吠器的缝隙,舔了舔女子肌肤渗出的血。

    好甜。

    铭刻在血脉中的基因被牵动,男子的动作逐渐变得粗鲁,将那一点血丝tian干净了之后,仍旧不知满足地tian砥。

    有些痒,还有一点细细的疼意。

    水雾揪住了男子的舌头,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他瞪圆了眼眸,伸着的舌头收不回去,津液沿着唇角流淌下来,又难受又奇怪。

    “居然有倒刺欸。”水雾新奇地说道,她乐此不疲地玩了许久,才终于肯放开手。

    重新得到了舌头掌控权的男子神情中带着些委屈,哪怕仍旧觊觎着血族血肉的香气,却乖乖得再也不敢张口咬她了。

    水雾却捧着男子的脸颊,上上下下地观察他:“你到底是什么东西呀,会说话吗?你叫什么名字?”

    男子睁着干净的眼眸,似是听不懂。

    “没有名字吗?那我便帮你取一个名字吧,嗯……就叫小狗好不好?”水雾嗓音中带着几分恶劣,欺负着男子不懂人类的语言。

    他眨了眨眼睛,水雾便将自己的手递过去:“想吃吗,小狗?”

    男子贪婪的视线落在女子手心处已经快要愈合的伤口处,点了点头。

    水雾便又摸了摸他的脑袋,诱哄道:“可以喂给你吃哦,但你要听话,只有让我开心了,才有饭吃,知道吗?”

    男子迟疑片刻,才慢慢点了点头。

    水雾揪弄着他脑袋后的小辫子,让男子仰起头。虽然模样不修边幅了一些,到好在身子洗得还算干净,水雾总觉得他身上仿佛也一种狗味,说不上好闻,但也不算特别让人讨厌。

    男子温顺得没有动,水雾为了吃饭舒服,便直接跨坐在了他的大腿上,俯下。身,牙齿咬破了脖颈处的肌肤……

    “呸呸呸……”水雾蹙着眉,偏过头,干呕了一声。

    水雾擦了擦唇,难以形容她刚刚到底喝到了怎样的血液。又酸又苦,像是柠檬汁与苦瓜汁混合在了一起,实在很难想象,怎么会有人的血能够难喝成这个样子。

    水雾脸色苍白,弯着腰咳了几声,男子神情中浮现了些许无措,他想要抬起手扶住她的腰,又想起他的爪子会抓伤她,于是只尴尬地浮在半空中,没敢真的碰到她。

    水雾泄愤般得在男子的胸口上扇了一巴掌:“你怎么这么难吃呀。”

    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很亏,在古堡里白养着他,他却不能让她吃饱。

    胸口的鞭痕被打裂开了,男子闷哼一声,无辜地看向水雾,他皮糙肉厚,倒是不怎么疼,只是不知道女主人为何突然生气了。

    水雾从他的腿上跳下来,便叫来湛书君,让他把这只小狗带回去,也没有说给他安排房间。

    男子有些不想离开,他的世界很单纯,在他的眼中,水雾浑身都散发着一种令他流口水的香味,哪怕吃不着,闻闻也是好的。

    当湛书君拎着他身上的锁链,要强行带他离开时,他还险些兽性发狂,要呲着牙咬人,最终还是在水雾呵斥下,男子才有些委屈得安静了下来,重新被带回了地牢之中。

    在此之前,男子都是随遇而安的,他自小被狼养大,在野外生活,平时都是睡在山洞里,生吃猎物的肉,喝着溪水。因此无论怎样恶劣的环境对于他而言都稀松平常,只要不会饿肚子,就什么都能够忍受。

    而此时被关押入地牢之中的男子却紧握着栏杆,兽瞳中蕴含着焦躁,单纯的心中被一种陌生的渴望与思念填满。尚未被驯服的狼还未分辨出主人与食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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