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罗伦萨交响曲: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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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连筷子都没动一下。

    胃里只有无穷无尽的酒水。

    她也不胖。

    偏偏凌斯斯顺杆子往上爬,故意问她是不是怀孕了。

    尹敛笑着和她说自己每次都吃了避孕药,应该不会出差错。

    她说话也不会出差错,小心谨慎。

    凌斯斯想再为难她,也不好下手。

    凌家有几位老人,暖气温度开得高,尹敛热到脱掉大衣,薄薄一件羊毛衫贴在身上也感觉燥热。

    饭局结束后。

    她臂弯挂着大衣,来到门口,扑面而来的寒风让她打了个寒战,她被萧修明搂在怀里,整个人却是沉默游离的。

    她在恼怒自己,为什么羞愧?没有和凌斯斯杠上是对的,让萧修明不如愿却又能泄掉气,也是对的。

    忍一忍就过去了。

    可晚上回了家,她背着萧修明,忍不住哭。

    她讨厌凌家人,很讨厌。

    唐明明不敢多耽搁,立即下车,绕到车后座拿行李箱。

    行李的车轮声压在瓷砖路面上,在这寂静的夜里倒是显然。

    唐明明拉着行李箱,说:“姐姐,我送你上去吧。”

    尹敛刚醒,但休息仍然不够,她轻掩嘴巴打了个哈欠,说:“这段时间你也累了,让小李送你回去休息,改天见。”

    说着,尹敛伸手去拉行李箱。

    唐明明见手中落了空,不由不好意思,说:“姐姐,我也不是那么累,累的人是你才对。”

    最近这半年,尹敛都在拍一部古装戏,剧组要求颇多,进进出出管得极严,尹敛为了更好地融入角色,基本断了外界的联系。

    努力了半年,这部声势巨大的古装剧终于在今天杀青结束了。

    尹敛说:“回去吧,我这边也没什么事,放你一个月假,回头再见。”

    她说话虽然客客气气,声音也温柔,但唐明明同样知道,她说一不二,不容置喙的性格。

    这脾气倒是有点像那个人了。随即又想,尹敛是那个人一手捧出来的,跟在他身边也五年了。都说人和人相处久了,难免会沾染另一人的一些脾性。

    尹敛像那个人并不奇怪。

    唐明明不敢多加揣测尹敛和那个人的事。

    尹敛脾气好,性子又宽和,给人的感觉是很好的;那个人倒是相反,不只脾性差,就连给人的感觉都是高深莫测的。

    而且,今晚这人恐怕就在萧上,要是坏了那人的事,多半自己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唐明明小心翼翼瞥了眼高萧,然后朝尹敛笑笑,随即上车离开。

    车子远去,直至看不见了,尹敛这才拉着行李箱上萧。

    她住在13萧。

    这房子也不全是她的,更准确点说,这房子是别人准备给她的。

    至于送的人……

    尹敛不免想起刚刚回来路上收到的一则消息。

    几分钟前,一则备注“坏人”,给她发了条信息。

    可越是想找,却越是因为他眼底的认真诚恳而感到心悸。

    “你说我们都有不纯的目的,那就换个纯粹的目的。”

    他站起身,跨过香花浓沉的远近,将两人的距离拉近咫尺。

    刹那间,他身上寡淡的龙涎,混着咖啡香苦的气味,不容分说地将她围裹。

    “觉得关系需要调整,那就换种关系。”

    他微微弯下腰,将牵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脸上徐缓摩挲。

    如此明显的放低姿态。

    “尹敛,你也感受到了吧,我们当不了陌生人。”

    紧扣她五指的掌骨,正源源不断地透过热意,浓郁地与她加剧的脉搏跳动融为一体。

    “这一次,由你来掌控我,好不好?”

    第 44 章   雪色勾缠

    夜色阑珊,光影交错间,尹敛的目光滑向触摸他脸颊的手。

    他表现得俯首下心,语气诚恳,字里行间都是要她拿捏他的架势。

    不是矫揉作伪的降贵纡尊,也不是忍气吞声的委屈求全。

    他说,要她掌控他。

    “萧玺野,”尹敛的喉口蓦地发干,“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尹敛坐上车没一会儿就睡着了,她早上五点起床,折腾了一天,实在太困了。

    她睡得很沉,睡着睡着身体一歪,把头歪向中央扶手,萧玺野的手臂正好搭在扶手上,于是她的脑袋便枕在了萧玺野的手臂上。

    萧玺野用手推她头,想把她推起来,她反而抓住了萧玺野的手,还将小脸贴在萧玺野手心。

    “爸爸。”她突然喊了声。过了好几日,她才再一次去找他。

    她来敲门时,恰逢他要出门,身上背着包,看起来至少要出门两天。

    尹敛速战速决,问了他拍摄基地的基础信息,她需要根据这些来调整实际的拍摄内容。

    工作上的事情,萧玺野不会和她纠缠太多,告诉她这些都记录在书房的电脑上,她可以直接过去查。

    他离开时,尹敛勾住了他的手,低声道,“注意安全。”

    萧玺野掰开了她的手,头也不回离开。

    尹敛进了他的书房,想起前几日庄晟嘱咐她的事情。

    她查完资料后,关上电脑,转过身,将他整个书房打量了一遍。

    最后,在最高一层的柜子发现一个盒子。

    她站在椅子上取了下来。

    里面是只绿色的手表,有些眼熟。

    她拍了个照给庄晟发过去。林承雨已经不是第一次当伴郎。

    公子哥自小出手就阔气,人缘好,朋友多,去年一个好兄弟结婚,他还专程从伦敦打了飞的回来,为他挡了一晚的酒,本来说待一周,结果没两天便说有急事又飞了回去,朋友很是感动,正好今天也来参加了婚礼,在桌上大肆宣扬他的事迹。

    新郎成臻是外地仔,大学才来云城,林隽怡怕他在酒桌上吃不消,才专程问了林承雨有没有空,本意是想请他到时多照顾照顾,没想到对方主动应承下来了“伴郎”一事。

    如今他端着酒杯带着笑,游刃有余地穿梭在圆桌之间,向成臻介绍了不少云城本地有头有脸的年轻人,将气氛烘得好不热闹。

    林承雨陪着新郎打点过了一遍,话说得多,口也渴,白酒当水咽下不少。好不敛易回到伴郎伴娘这一桌,菜还没来得及吃上,就有不太熟的长辈主动上前来与他攀关系:“好久不见啊,承雨。”

    他指节抵了抵微微昏沉的脑袋,发现身旁摆着“伴娘”台牌的座位处空无一人,声音有些哑:“好久不见,叔叔。”

    对方酒杯与他轻碰,杯沿压得挺低,仰头就端了一个,咽下苦辣的酒,露出甜腻的笑:“哎呀,你刚喝不少了吧?随意就行。听林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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