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妹妹匡扶大明: 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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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发现几乎所有人都投了去广州的票。她只得将这个最难的任务,推给了桐君和罗明受。由他们二人一人筛选一支队伍,罗明受负责肇庆的防卫,而桐君的队伍与她奔赴广州。

    折腾了一个多时辰,人员总算是定好了。可好巧不巧,最喜欢黏着赵明州的绾绾却被放进了留守肇庆的队伍里。绾绾扯着赵明州的衣袖嚎啕大哭,可最终也没有动摇赵明州和两位队长的决心。

    “我不跟着,谁给阿姊编辫子啊!”绾绾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断重复着自认为合理的理由。

    赵明州被绾绾哭得心烦意乱,再想及刚与般般重逢便又不得不面临分离,心头堵得难受,便趁着夜色登上了尚未完工的城墙。

    朗月当空,城中的人家都燃起了灯火,肇庆多江流,摇曳的灯光被清凌凌的河面一反射,呈现出一种如梦似幻的不真实感。

    倚靠着城墙的赵明州叹了口气,双手搓了搓自己被夜风吹凉的脸。

    自父母离世之后,她与般般的家中便很少亮灯了。她日日忙于训练挣钱,几乎住在队里;而般般身体羸弱,一年之中要有近十个月住院调养。万家灯火,命运却吝于姐妹俩的那一盏。

    穿越到南明以后,她自己风餐露宿,到现在都没有机会歇歇脚;般般囿于朱由榔的躯体内,当了莫名其妙的君王。

    ——到底什么时候,才能有一盏为我和般般亮起的灯呢?

    赵明州苦笑着摇了摇头,驱散头脑中交杂的离愁别绪,正欲走下城墙,却听见一阵轻而又轻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

    赵明州从城楼上往下一望,只见一人正持着一盏孤灯,晃晃悠悠地登上城墙来。

    第43章 挥师广州(二)只要是你喜欢的,阿姐……

    赵明州的手倏地便按在了背后的腰刀上,可只警惕了一瞬,手便松松地垂落了下来。

    似乎为了打消赵明州的疑虑,那盏灯举得高高的,照亮了持灯人的面容。那是赵明州此生见过的最漂亮的一张脸,只可惜长在了男人的身上。

    “阿姐!”般般开心地冲赵明州挥着手。

    虽然跟自己重复了无数遍,朱由榔的外皮下是自家的妹妹,可每一次看到这张不甚熟悉的惊艳面孔,赵明州还是会下意识地屏住呼吸。

    “般般,大晚上跑出来干嘛,小孩子不能熬夜。”赵明州一边说,一边快步去城墙边迎,轻轻地携住了妹妹的手。

    “怪我咯?”般般挑了挑眉毛,半是嗔怪半是撒娇道:“你白天那么忙,哪有时间陪我。还是晚上好,阿姐就是我一个人的了。”

    般般将赵明州的手抓得很紧,仿佛下一秒自家的阿姐就会化作蝴蝶飞走一般。

    姐妹俩肩并着肩,趴在夜风温柔的城墙之上,般般将自己的胳膊探出去,无意识地轻轻摇晃着。赵明州放任着般般危险的动作,只是伸出手臂揽住了妹妹的腰。般般自小便是如此,长年卧床不起的她,似乎痴迷于危险刺激的行为,亦或者只有这样的行为,才会让忙于挣钱的赵明州多回来陪陪她。

    “阿姐你看,肇庆城多美啊……”

    赵明州微微侧头,朱由榔的侧脸便撞进了视野。朱由榔的眸色很淡,此刻

    被灯光辉映,如同汪在潭水中的茶色玻璃。而那眸光中闪动的,是独属于般般的天真与赤诚,让明州心头一软。

    “只要是你喜欢的,阿姐都会拼了命守护。”

    般般甜甜地笑了:“阿姐,我真心喜欢这里……”声音顿了顿,又如同叹息声一般格外轻格外轻地吐露道:“我也喜欢小王爷,他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我比他幸运,我至少还有阿姐。可是小王爷不一样,别人都觉得他坐拥天下,可他其实什么都没有……”

    “如果他有的选,他宁愿和他的阿爹、兄长住在山上的小庐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坐得高高,却两手空空。”

    般般转过脸,用一种从未有过的郑重神色对赵明州道:“阿姐,我做梦都想和你一起回家。可这一切是有前提的,不能以伤害小王爷为代价。般般船长绝不——绝不背叛朋友。”

    赵明州怔怔地看着妹妹,良久缓缓呼出一口气。

    ——不愧是我赵明州的妹妹……

    她颔首道:“阿姐,答应你。”

    这时,洋溢在般般脸上的笑意收敛了僵硬了一下,眸光微颤,某种后来居上的忧郁情绪弥漫而上,将那原有的天真率直之气冲散个干净。似乎是意识到什么,般般倏地低下了头,原本紧握着赵明州的双手也松开了,赵明州能感受到那微凉的掌心陡然沁出的细汗。

    “怎么了?”赵明州疑惑道。

    般般向后撤了一步,拉开了与赵明州的距离,低垂的脑袋摇了摇,半晌憋出一句结结巴巴的话:“我也……我也会拼尽全力保护般……保护自己,不让你担心。”

    赵明州许久没有说话,她看着面前垂首而立的人,目光从审视逐渐变得柔和。他低着头,露出脖颈处大片洁白的肌肤,月色融融地洒在上面,反射出明净的光。

    “朱由榔——”赵明州开口了,“如果你连自己都不敢面对的话,又怎么保护她?”

    面前的男子不由自主地颤抖了一下,像极了城外被夜风吹拂过的草野。

    “抬起头来。”

    朱由榔缓缓抬起了头。他第一次毫无掩饰地,看向这片幕天席地的红。他听见自己的心以前所未有的力量勃勃跃动着,那声音如此之响亮,让天地都响彻着如同岩浆流动般地汩汩之音。

    在那无法停息的轰鸣里,他清晰地听见了赵明州的话语。

    “用你的生命起誓,替我保护她。”

    没有任何犹疑地,朱由榔摇了摇头,一字一顿地纠正道:“用我的一切。”

    ***

    十一月二十日,土星合月,金星东移,大军正式开拔前往百公里之外的广州。

    火红的旗帜高高扬起,赵明州骑着花斑马走在队伍的最前面。纪春山骑着一头小青驴,行在队伍的后半段,他饶有兴致地注视着这支斗志昂扬的队伍。

    赵明州的队伍里,男女比例出乎意料地和谐,为了防止战斗时长发的累赘,无论男女,皆以麻巾裹住头发,露出年轻光亮的面容。他们身上着式样最简单的粗布麻衣,背上背着铠甲和草席,脖颈上用粗麻绳缀着一双草鞋,腰间挎着装水的葫芦,腰后别着式样各异的短刀,刀柄以粗布缠裹,布上被统一绣了自己的名字。

    她们的脚步齐整,哪怕在山间小路上亦能保持队形不乱。每支队伍之间,时不时有传令兵来回跑动,调整着前进的步速,汇报着前方的进度。

    每行上半个时辰,就会有或粗狂或豪迈的男女声响起,引着众人唱一首曲调铿锵的歌。这些歌纪春山未曾听过,但是仅凭那如海洋般苍凉孤寂的乐音,便可知它们皆源自队伍中散落各处的海寇。

    骑在花斑马上的赵明州除了无须步行之外,穿着打扮皆与众无异,完全没有一个女将的样子。她也会随着大家唱歌,声音格外地大,音准也跑得厉害。她身后跟着的女孩子都叽叽喳喳地笑她,赵明州也不恼,唱得更加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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