衙门对街小饭馆: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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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宵食单子,要如何得空?

    摆摊可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不然她的食客们都跑光了。盖饭与卤味东西,她能做,旁人也能做。

    “咳。”

    明成抱着兔子拍了拍胸膛,“我可代为看管我听人说,沈小娘子你今日新上了卤味饭,只需将素的准备妥当即可。你将卤汁留着,我便会做卤味,我的学习能力非常强。至于你那翠云楼的单子,我上午与他们说道过,宵食先吃两日煎饺,那儿也同意。”

    看样子,谢婴已经将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妥当,就等着沈雁回点头。

    “明公子,你在汴梁也做这些吗?”

    明成追忆起他在汴梁喝茶听雨,赏花踏青的往事,掐指一算,仿佛已是二十多年前了。

    他长舒了一口气,微微一笑,缓缓开口。

    “我热爱摆摊。”

    “”

    沈雁回觉得“高手明叔叔”已经不足以与明成相配,她将赠予他新称号——田螺公子。

    “这真的行吗?”

    即便听明成这样说,沈雁回还是有些许担忧。

    “只是去两日。”

    谢婴挠了挠下巴,“事成之后,铜锣县那边定是会给赏钱。今年元旦时,本官再多给你封二两红包。”

    “那我们什么时候动身?是不是今晚就走?要不眼下咱们就出发吧。”

    沈雁回期待地搓了搓手。

    “赏钱”、“红包”

    她已经期待起小饭馆开张时的样子了。

    谢婴瞧着沈雁回样子,嘴角忍不住浮起一抹浅笑。

    他素来不喜那些贪钱的人。

    怎么她,喜欢银子的模样。

    怪可爱的。

    “晚些,得先将这些兔子处理了,它们可老爱咬牛捕头的手指头。再养下去,日后怕是要本官亲自提刀捉贼。”

    谢婴清了清脑子里浮起的奇怪思绪,又将话题带到了围着他转悠的兔子身上。

    兔子,兔子,眼下最重要的是兔子。

    不是她喜欢银子的模样。

    “就是说嘛。”

    牛大志洗了一把手,对着自己的手指呼呼吹气。方才的枣泥馅馒头才抚慰了一点儿他的心灵,但也不多。

    “也不知为何,大家都捉,偏咬我,这兔子还看人脸色行事呐。真是只势利兔子,像从前的吴大人一样。”

    “哇,头儿,你真敢说。”

    王饼在牛大志身后对他好一顿夸奖,还竖起了大拇指。

    “那牛捕头怎么捉的?”

    “就揪住了它的尾巴,‘吭哧’一口就给我咬上了,亲娘勒,真疼啊。”

    “那牛捕头也怪不得兔子了,兔子的尾巴揪不得眼下有这么多只,不如今日吃兔子吧。”

    沈雁回将眼睛眯成了月牙,“今日是个极好的日子,咱们吃葱泼兔,酱香盘兔,蜜汁烤兔吧!”

    就是大雍没有辣椒,不然她势必要做一道麻辣兔头。

    “要吃了它们吗?”

    明成使劲摸了两把手中的兔子,觉得那皮毛柔软,登时有些不舍,“兔子那么可爱。”

    “其实明公子,你衣服的领口那一圈绒,是兔绒。”

    “咳是嘛是嘛。”

    明成放下了兔子,忽然有些愧疚。

    “那你甭吃呗。”

    牛大志提了水桶便去烧水,“一会儿晚些还是小饼做菜,你记得把他中午做的那道冰糖肥肠给吃完,不要浪费粮食。啧”

    “柴火够不够,我给沈小娘子劈些。”

    明成绰起斧头,干了个热火朝天。

    由于衙门厨房大厨空缺,衙门每日上演着捕快们的厨艺大战,味道妙不可言。

    由于众人都不想吃冰糖肥肠,处理兔子的手段个个雷厉风行。

    厨房的热锅里炒的是酱香盘兔。

    兔肉切成丝状,佐以鸡卵与面粉调制成的面糊。起旺火,放猪油,下兔肉丝过油。

    再切萝卜丝与兔肉丝与豆酱一同煸炒调味,置于丝面炸成的“鸟窝”上。

    谓之“盘”。

    而葱浇兔则为冷吃兔。

    兔子用姜、酒焯水去腥,焖熟过冷水后撕成条状。用花椒熬好的葱油混着香醋、糖水等佐料调味即可。

    至于蜜汁烤兔,便是沈雁回再配了一次上次的蜜汁烤鸭汁,出动神勇神武的牛捕头的右手,使劲转,再叫田螺公子在一旁刷蜜汁即可。

    盘兔酱香味浓郁,兔子过油后不柴反而鲜嫩;葱浇兔鲜麻,麻味直冲舌尖,必定要吃上两口酒才爽快。

    而蜜汁烤兔,焦褐十足,咸中带有丝丝甜味,一咬软嫩多汁,已经叫牛捕头率先夺走一只兔腿啦!

    兔子真可爱,兔子真好吃。

    明成今日吃兔有感。

    他对不起可爱的小兔子们,今日的兔绒,他定会好好收集起来,做一副护膝。

    时常挂念。

    众人吃得满嘴油渍,今日怎么着也要将中午那口冰糖肥肠的味道给押下去。

    “谢大人,我可以去牢狱吗?”

    沈雁回挎着竹篮,篮中的瓦罐还未送出去。

    “你眼下是衙门的人,想去便去。”

    谢婴吃完一只兔腿,倒了一杯茶,“只要不是去劫狱都可。”

    沈小娘子做的兔子,确实美味。

    他从前也不吃兔子。

    牢狱里还是老样子,灰濛濛的,只有烛火的光亮。

    只是近两日不下雨,少了一股潮湿的味道,不再那么刺鼻。

    “沈仵作,今日得空来我这儿啊。”

    狱吏坐在板凳上吃酒,才嚼了两颗炒黄豆,就瞧见了熟人。一想起她是谢大人身旁的红人,忙将酒坛子往身后藏。

    “沈娣是被关在哪间牢房啊,吴大哥。”

    沈雁回当作没看见那酒,反而塞了两只枣泥馒头给他,又带带了一碟子兔肉,“方才听牛捕头说,今日你们吃的是冰糖肥肠,我想吴大哥你应是没吃饱。”

    “谁说不是呢!”

    狱吏结果那枣泥馒头怒咬了一口,“那是人吃的吗?吃一口给我吐二里地,王饼这小子,想下毒直说喏,沈娣是那间,往里头走便是了。你给你一烛台,里头黑,小心摔了。”

    他用筷子夹了一口兔肉。

    好吃!

    吃酒吃酒。

    “多谢吴大哥。”

    沈雁回颠了颠竹篮,举着烛台便往里头走,一路嚷嚷声不断。

    “我只是见不得别人举不起来,我有什么罪!”

    “别嚎了,再嚎一会儿喂你吃冰糖肥肠。”

    “我要人人都是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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