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动物世界里养崽[快穿]: 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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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之只好跟在它的身后,一路沉默,直到看到远方还在等待它们的狼群时才忽然出声:“那只小狼来找我谈的事,我答应了。”

    朝夕脚步一顿,回头看了它一眼,

    它又说了一遍:“我同意支持你做狼王。”

    “随便你。”朝夕转回头,语气平淡,仿佛这件事还没有它后面说的话重要:“他不是‘那只小狼’,他叫念兹。”

    ……

    和等待狼会合,两支狼群难得一起回了雪山。

    只不过一支捕到了两只猎物,另一支狼群却空爪而归,对比实在有些明显。

    从小路走上山,霍之感觉到一丝不对。

    平常那些围观狼众虽然会对比狼群捕到了多少猎物,但基本都是看完就走,没有那么多热情,今天它们看完一眼后,却反常地站在路边窃窃私语。

    以霍之的听力,很快捕捉到了“不愧是念兹呆的狼群”、“狼神”、“祭司”之类的词。

    它们在外面捕猎的时间里,念兹做了什么?

    霍之一边疑惑,一边回到了狼群。

    留在雪山上的众狼敷衍的迎接了头狼,然后继续凑在一起讨论,话题中心围绕着“狼神指定的祭司”和“祭司所在的狼群”展开,话里话外都是信服和崇拜的意味。

    它甚至还听到了一只狼说:“祭司选择待在朝夕的狼群,是不是代表着朝夕才是最适合当族群狼王的狼?”

    霍之:“……”

    它复杂地想,难怪朝夕不在意它同意了支持的事。

    出门一趟,那只小狼直接把整个族群的家给偷了啊。

    身为放出“狼神祭司”流言的狼,朝夕对现在的情况有所准备,但念兹的行动力还是超出了它的预料。

    就一天,不对,应该是半天的时间,大半个族群居然都变成了耶耶祭司的忠实推崇者。

    卡萨几狼回来,在族群里逛一圈后都震惊了。

    什么狼神,什么祭司。

    念兹怎么来到狼群的,它们还不知道吗?

    他明明就是被老大捡回来的童养媳!

    “大王回来啦~”如今有了新身份的念兹心情很好,它热情地蹭蹭朝夕,问道:“今天捕猎顺利吗?”

    白狼享受着他的亲昵,只简短的回答了两个字:“顺利。”

    完全没有把碰见霍之,还帮它从棕熊手里逃脱这事说出来的打算。

    奈何总有狼缺心眼,领会不到它的意思。

    “我们捕猎是挺顺利的,不过霍之它们就不太顺利。”卡萨说道:“它们狼群今天一只猎物也没抓到,还招惹到了棕熊,还好霍之豁得出去,不然它们肯定要损失同伴了。”

    其他狼群的事,念兹没那么关心,卡萨说出了他也只是当做故事听听:“没有狼出事就好……诶?”

    他忽然注意到卡萨它们拖回来的两只猎物中,有一只缺了后腿,开玩笑道:“这只鹿怎么只有三条腿,是不是你们在路上偷偷吃了?”

    “这个啊。”卡萨见他问起来,饶有兴致的和念兹说了朝夕帮霍之脱困的全过程,绘声绘色,十分投入,连朝夕让它闭嘴的视线都没能接收到。

    “是吗,大王一只狼就跑去帮忙了啊,”念兹笑眯眯的,转头看了朝夕一眼:“那真是好、厉、害、呢~”

    朝夕:”……”

    背后一寒。

    卡萨完全没发现念兹的夸奖是在阴阳怪气,还与有荣焉地点了点头:“没错,老大就是厉害,狼王就得是最厉害的狼当。”

    众狼聊了几句,依次将那只没了后腿的猎物解决,填饱肚子后,就各自回各自的窝休息了。

    从刚才开始,就笑眯眯的念兹表情一变:“大王!”

    朝夕心虚地进窝,闻言一激灵:“……嗷呜。”

    小狗一点也不客气地眯起了眼睛,质问道:“你不是才答应我不会轻易受伤的吗?”

    结果才答应,就做出了自己一狼去帮霍之这种冒险的事。哪怕它当时带上了狼群一起,念兹都不会这么生气。

    朝夕自知理亏,低头认错:“对不起……”

    念兹生气地拍爪子:“要是你受伤了怎么办?”

    “我注意了没有靠近,不会受伤………”

    朝夕帮狼,当然会在保证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帮,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乖乖认错而是试图辩解就是最大的错误。

    生气的小狗怒上加怒,从萨摩耶变成了炸毛耶,一爪把狼王踹出了窝,宣布在捕猎比赛结束前,它都不许进窝睡觉!

    狼王孤零零地站在雪地里,还想卖可怜:“外面躺着不舒服,让我进去吧。”

    念兹直接把铺窝的草垫子一分为二,丢出去给它:“那你就这么睡吧。”

    非常冷酷,非常无情。

    ……

    好在捕猎比赛第二天晚上就要结束了,狼群叼上这几天里捉到的猎物,有些还是完整的,有些已经被吃完了,只叼来了代表猎物的头骨证明狼群的成绩。

    三天的时间,朝夕和众狼总共捕到了十只猎物,加上被偷走的足足有十一只,数量惊人。

    即使其他狼群的猎物还没摆出来,围观狼众也知道肯定是朝夕第一了。

    霍之晚朝夕一步来临,它们狼群只叼了一只猎物来。

    身为裁判的念兹跳下石块,疑问道:“你们怎么只带了一只过来,按规则,带着吃完猎物的头骨也算作成绩。”

    “不用了,这只猎物是给朝夕的。”霍之淡淡宣布道:“我决定退出狼王的竞争,之后的民意投票,我和狼群也会支持它。”

    念兹一愣,高兴道:“你想通啦,其实朝夕当狼王真的很不错的,你看我们狼群从上到下都长得很好。”

    霍之移开视线,看向身后的狼群:“嗯,它确实适合做狼王。”

    三只狼群里,古奇的狼群最大,但是半数的狼瘦弱麻木,天天被高等级的狼欺压奴役;它的狼群不大不小,过得也只能算中规中矩;只有朝夕和它的狼群,和它们过得都不一样。

    原本霍之不理解为什么,但经过棕熊的事,它明白了。

    朝夕确实和它们不一样。

    在这方面,念兹和朝夕有共同点——它们有时候不像一只纯正的狼-

    霍之自愿退出,比赛的狼就只有两个狼群了。

    然而,念兹和一群吃瓜狼众等了很久,以古奇为首的狼群都没有出现。

    逐渐的,不仅念兹等不住,想要知道比赛结果狼群也不耐烦了。

    “怎么回事?”念兹询问道:“你们有谁知道古奇狼群是什么情况吗?”

    就算明知道赢不了,也不用连来都不来吧?

    众狼纷纷摇头,其中不乏有玩得好的狼是古奇狼群的,想自告奋勇过去找它们问问情况。

    “好吧。”念兹抬头看了一样灰暗的天,距离极夜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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