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爱还不够吗?: 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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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晃了晃,整个人变成一个“大”字都摸不到床的边边。

    周书闻日子过得可真好啊,秋恬不由自主地想到。

    但他心里仍然有怀有一丝客套, 觉得自己就这么占了周书闻的床会不会不太好。

    毕竟这些日子住在他家里已经算是鸠占鹊巢了,要是再把主人家的床也占了,那他自己不也就成了半个主人了吗?

    可他分明不是。

    秋恬叹了口气, 身上红疹的刺痒一刻不停扰动神经, 他下意识抬起手挠了下脖子, 正正好抓在了破皮的地方,痛得浑身一激灵。

    手指抖了下猛地缩紧,秋恬咬住嘴唇, 眼睛酸胀得快要憋出眼泪。

    果然啊,他还是无论如何都接受不了漫长的疼痛。

    这种痛可能对人类来说尚在可以忍受的范围, 但落在秋恬身上就是放大了无数倍, 缓慢地对精神和□□产生折磨。

    秋恬眨了眨眼睛, 东瞅瞅西瞅瞅尽力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但周书闻卧室的装潢实在太简单, 一丝多余的设计都没有,除了那些灯。

    秋恬也是这时候才发现的, 周书闻家里灯很多,只看卧室里四角都有夜灯, 床底和墙边镶了灯带, 桌面床头还摆放着色调统一的台灯。

    正是因为有这些灯, 所以哪怕卧室的装潢再简单,看上去都是温暖的。

    而天花板上的主灯是云朵形的, 秋恬刷购物软件的时候看到过,不过那些都是小小的、蓬蓬的、实体的云朵,像棉花糖。

    周书闻这个却像是用好多金属灯管搭出来的,很大,有点抽象,也有点漂亮。

    周书闻一进门,看到就是秋恬躺在他床上,努力瞪大眼睛盯着主灯的模样。

    人最不能直视的就是太阳,强光也一样,卧室里的主灯亮度不低,正常人看久了多多少少眼睛都会有些不舒服。

    但秋恬不会,就像他能一直盯着太阳从天边升起、从山尖坠落而没有丝毫难受一样,他也如此盯着这盏灯。

    这种画面周书闻已经见过无数次,可饶是再习以为常,每每入眼的第一瞬间,仍旧会让他心里一空,继而缓慢升起一种心惊到心动的错觉。

    今天却不同了,秋恬盯着强光时终于不再像平常那样平静毫无波澜,甚至带着兴奋,反而眼圈红红的,也不知道是因为过敏肿起来了,还是蓄了泪水。

    余光瞟到周书闻走近,他一骨碌爬起来,盘腿坐到床边,又乖又温顺。

    周书闻摸摸他的头,刚想夸两句,就看到他脖子上那道明显加深的痕迹,不由脸色一沉:“又挠了?”

    秋恬怔了怔,目光躲闪的:“这你都看出来了?”

    “……我是瞎吗?”

    秋恬就不说话了,心虚地垂下头。

    周书闻叹了口气,敲敲他的脑门:“真的不能再挠了乖乖,都出血了,越挠好得越慢啊。要是再感染发炎,你说我该怎么治好你呢?”

    周书闻觉得自己简直算是苦口婆心了,而秋恬每每在这种时刻也是异常地乖觉,连连点头答应着。

    想到秋恬毕竟是为了给自己摘“麦子”才弄成这样的,周书闻心里就百味杂陈,肚子里憋了一堆话,半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只能将秋恬往身前带一带,轻轻揉揉他的后心:“知道你难受,我们忍一忍好不好?”

    秋恬是什么表情他看不见,但能感觉到怀里的人点了点头。

    破皮的地方不能再涂药,周书闻就给了秋恬一个冰袋,让他贴在伤处,勉强缓解一下发热痛痒。

    秋恬漂亮的双眼皮已经肿成单眼皮了,脸颊绯红,和在冰天雪地里冻出的高原红有七八分相似。

    周书闻没忍住捏了捏他的脸,觉得这一刻秋恬才真正有点像个小外星人。

    他重新给秋恬身上涂药,越涂越愁眉不展,秋恬看不下去了,用食指点点他的眉心:

    “你这是什么表情?”

    周书闻收起药膏,视线却没从秋恬身上移开,忧心忡忡的:“你这个也能自己好吗?”

    实在不是周书闻杞人忧天,而是秋恬现在身上的状况和几个小时前比起来,没有一丝要恢复的迹象。

    认识秋恬的这几个月,就是不断打破周书闻对现代医学的自尊心的过程,他似乎每分每秒都在认识到自己所学之物的局限并越来越无可奈何。

    所以哪怕今天只是一个小小的过敏,依然让周书闻露出如临大敌的神色。

    “当然能好了。”

    相比起来,秋恬却很轻松,甚至笑着在周书闻身上拍了拍以示安慰。

    他仍旧对自己的身体很有信心,可爱星人天生的防御机制会维持他们生命的稳定,生病受伤是会有疼痛有难受,但还不至于对他们造成什么致命的影响。

    某种程度上看,秋恬没说错,他的过敏确实在一周后慢慢好了起来。

    红疹退去,刺痛难耐的恶痒也渐渐消散,体温回归正常水平,只是脖子上挠破的那道口子还没完全愈合,留下显眼的痕迹。

    病是好了,但恢复得越来越慢了。

    秋恬对着镜子检查伤口时也意识到了这个事实。

    他松开手,衣领有弹性地向上回拢,遮住了明晃晃的红色伤痕,镜子里,他的面容和从前没有差别,却又好像隐隐的有所不同。

    秋恬盯着镜中的自己看了好久,才缓慢找出了微妙的差别——他的皮肤似乎更白了。

    这种白并不是显眼的病态的苍白,毕竟他的嘴唇仍然是正常的淡粉色,只是脸颊和身上的皮肤都更加纯净轻薄。

    秋恬知道如果是正常人类的话,皮肤太薄是会出现一些红血丝的,但他脸上却透不出一丁点血色,细看之下就会显得有些怪异。

    嗡嗡——

    手机震动起来,打乱了秋恬不着边际的思考。

    来电显示是董清雨,秋恬恍然回神,不再发呆地盯着镜子,一边按下接听一边往客厅走,拿起搭在沙发上的外套匆匆出了门。

    今天是周书闻单位歌唱比赛海选的日子,苦练习好几个月,终于迎来了这一天。

    董清雨穿着白大褂在医院门口等秋恬,不过十分钟就见他抱着一束花小跑着出现,步履轻盈得像绕着花朵盘旋的蝴蝶。

    秋恬今天竟然穿了一件高领,米白色衣领柔软地堆叠起来,遮住了纤长的脖颈,外面是一件黑色的薄款冲锋衣,显得他气质既柔软又冷冽。

    董清雨略有些奇怪地打量了两眼,总觉得现在的天气还不至于穿这么多。

    “呼,我没有迟到吧?”秋恬气喘吁吁地跑来,额发被风吹开,眉眼清淡雅致,浅黄色的眼睛里神采飞扬。

    董清雨又陷进去了。

    她不由自主地欣赏了几秒,再也无暇考虑秋恬衣着的问题。

    “没……”董清雨喃喃道,甩甩脑袋让自己清醒:“刚合适,走吧我带你进去。”

    秋恬笑着跟上,又问:“但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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