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如参商不须别[仙侠]: 24、说第二十一:第四日·大囍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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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刮到闻战,铁云裳都能替他轻而易举地挡下来。

    ……哦,苏锦萝记起来了,是了,他找到了之前那个偃师姑娘,还带她在辰海明月大闹一场,一夜之间思慕闻战的女孩子都失恋了。

    苏锦萝冷冷地嘁了一声,雕刻着鹰翼的臂铠狠狠撞开了闻战,女孩提/枪纵身跃起,红色长翎随着女孩的旋身扫出烈烈的两尾,一道清越的凤唳震开了飞扬的尘沙,苏锦萝从乱云飞瀑一样的枪影里迭沓而来一点凛凛的寒星——

    这一撞差点把闻战的肺给顶了出来,少年在身后追着大骂:“你有病啊!!!”

    苏锦萝怒道:“少跟我说话!”

    本将军才不跟狗男人一般见识!

    狗男人大骂道:“谁他娘的想跟你说话!”

    不想跟狗男人一般见识的苏锦萝一般见识道:“我回家就休了你!”

    “……”闻战奇怪地扫了她一眼,“哈?”

    ——你在说什么猪话?

    苏锦萝眨了眨眼睛,随即意识到自己失言了:

    ……对,从头到尾,只有她一个人把婚约当回事罢了。

    .

    .

    苏锦萝还记得当时拆开闻战的来信时,自己满心满意地要回复什么:她昨夜刚刚跟着封老元帅在关外参加了赫骨人的婚礼,新娘一身火红色的骑装,在白马背上反身弯弓如月,飒爽得仿佛北地来去自由的朔风。

    ……她也想这样。

    然后她打开闻战的包裹,闻战寄了她之前要的纸鸢过来,附上的书信倒是没有画满一张纸的王八,少年凛冽飞逸的汉字端正地列在雪白的信纸上:

    他认识了一个时家的女孩子,后者不知用了什么偃师的技艺,居然让他站起来了。闻战还不知道时家女孩的名字,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询问,——闻战绕着时家女孩唠了一大堆有的没的,最后收笔得出个结论:

    我要娶她。

    当时苏锦萝展开信纸胡乱涂了个狗爬的“恭喜”,又觉得这样太过潦草,没有塞北的豪放义气。她又往包裹里寻了些边关粗糙的糖果,又想到时家姑娘出身江南,脾胃娇嫩,吃不惯怎么办?

    多余。

    糖果是多余的,回信是多余的,她苏锦萝也是多余的。

    她是封元帅从战场上捡回来的畏兀儿人,人还摸不到马背的时候就已经随着义父上了疆场。苏锦萝击过战鼓、举过大纛、斩过敌酋,她的人生里是楼船的夜雪、战地的黄花、边关的冷月,闻战却偏偏能从她一身的钢筋铁骨里,拽出柔软又纠缠的小儿女态来。

    ——可惜太多余了。

    从那以后,苏锦萝就再也没有回过闻战的信。闻战又往边关寄了几封信,通通石沉大海,少年便也不再写了。

    两人自此断了联系。

    .

    .

    嗒。

    汗液顺着悍将的下颚滴进脚下皲裂的青石板上。

    冷的。

    他身怀绝学,却落草为寇,已经很久没有战得如此痛快。这对少年少女显然是一对儿,少年的内息比少女更加深厚,少女的硬功比少年更到火候,一柄江南软剑,一杆塞北长/枪,居然逐渐打出了章法。

    悍将难得走了神:

    如果当时我没有离开,是不是我和伶芜也能像他们一样?

    就算是死了,至少在阎王簿上,两个人的名姓是连在一起的。

    ——可惜人生有几个如果呢?

    悍将挑起了眼神,越过十几丈的街道,望向被秦老照看的伶芜。伶芜的脸色白得厉害,女孩仿佛下一秒就要碎成光影和微尘。

    伶芜似乎是感觉到了悍将的视线,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他们的眼神跨过了火辣的艳阳、飞扬的尘沙、飚射的鲜血、厮杀在一处的匪寇与民兵,跨过了将近十年的光阴与岁月,重新交汇在了一处。

    伶芜张了张口——

    “停手吧”。悍将认出了她的口型。

    悍将记得他们当年也是这么有默契,当时清嘉三屠的余波未过,皮影张的后人被大肆屠戮,悍将作为张家最后一个男人,背着当时年纪尚幼的伶芜逃命。当时只要悍将一个眼神,伶芜就知道躲起来不出声。

    当时他们在血与火里一路南下,伶芜心肠软,在路边抱着一个弃婴不肯撒手,悍将拗不过她,只能随伶芜带着。伶芜给男孩起名“伶满”,伶满长得黝黑瘦削,头脑却聪颖非凡。悍将从火里抢出来的张家秘笈,居然被伶满看懂了,张家原本失传的皮影戏,就这么传给了伶满。

    ……如果当时他们不逃到烟罗镇这个鬼地方,他们三个应该会活得很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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