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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钢笔文学www.jiugangbi.com提供的《孰能不朽》 10、第十章盗趾(第2/3页)
祭祀她。
子孙对于帝君这个层次的存在而言已经没了世俗的意义。
不过就算如此,做为人族有史以来第二个子嗣不随自己姓氏的王,白帝也着实是奇葩。
第一个是炎帝,但炎帝是觉得自己的子孙不配继承燧人这个氏,而白帝是原本就没有姓氏,为王之后也没有为自己挑姓氏,一直顶着庶宁这个称呼。
然而,人族近万年的历史,拢共才四位帝,足可见帝的功绩标准有多高。
也因为帝的门槛太高,每一位帝的帝位都极高,其影响力哪怕当事人已长眠地下千年也仍残留着,甚至在某些方面会被加强。
比如阙台,这里是白帝一生最为在意的地方,在她活着的时候敢在阙台搞什么事的都被屠了族,而她死后因为功绩被美化甚至神化,阙台自然也有了不一样的意义,再加上阙之战的历史加成,哪怕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没人敢在这里开战,怕被世人唾骂。
阙地的安逸可以说是深入骨髓了,而这种安逸带来的便是极度繁荣的角斗场行业。
奴隶军控制了阙地后翻出的奴隶数量之多,最后还是将常仪这两年教导的孩童都给拉了过来才数清——奴隶军识数超过二十的不多,这些孩童占了大头。
鹄将角斗士奴隶集中到阙地最大的角斗场没多久盗趾便来了,看到下面密密麻麻的奴隶们盗趾也有一瞬的怔愣,这数量还真是可观。
盗趾也不啰嗦,开头就自我介绍了一番自己是谁。
盗趾,顾名思义,一个叫趾的大盗,趾是名字,盗是身份。
在成为盗趾之前盗趾也是一名角斗士,还是冀州最为出色的角斗士,自四岁第一场角斗起便鲜有败绩。
盗趾的父母是角斗士,所以他也是角斗士,不过他的父母没他命硬,很年轻....也谈不上年轻,奴隶的寿命是人族所有品类中最低的,二十出头的年纪也可以称之为长寿了。
不过盗趾更能活。
当父被另一名角斗士杀死,母亲被一头牙狼给吃了后盗趾便希望能够摆脱角斗士的身份。
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是下奴,不同于只要债务还完就有一定希望恢复庶人身份的庶奴,他能否获得庶人身份取决于主人的意志。
谁会放弃自己的财产?
奴隶及其子孙都是自己的子孙,这是一份会不断增殖的财产,哪怕不靠角斗场,只是靠买卖人口都能一直维持一份收入。
七岁的趾说服了主人,只要他能为主人连赢五百场,主人便给他庶人的身份。
许是觉得趾根本不可能做到,或是哪怕做到了,连赢五百场的收益也足以买几万个奴隶了,主人随口答应了。
五百场,趾的对手有人,也有各种各样的猛兽,一步步的成为了冀州第一角斗士,也为主人赚来了金山银山。
彼时的趾已经不能说是单纯的奴隶了,行走的人形摇钱树说的便是他。
谁能放弃摇钱树?
主人的变化趾并非没察觉,但他也不是蠢的。
因着没想过做一辈子的奴隶,趾很早的时候便为日后摆脱了奴隶身份后要如何生活做准备。
允文允武,后者不必了,在角斗场只要不想死,没人会懈怠对武艺的打磨,前者,他在十岁的时候向主人提出了想读书的愿望,因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利益,哪怕末奴不允许读书识字,主人为了收拢人心也很大方的答应了。
读书可以开民智,使人明目。
趾很快便和主人补了一份契书,虽然觉得到时赚够了的主人应该不至于反悔,但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主人没反悔,他没想撕毁契书,却也没想过放了这株摇钱树。
连赢五百场,不能有一场败。
趾最后一场的对手是牙狼,不是猛兽的那个牙狼,而是以牙狼为名字的另一名奴隶。
只要杀死牙狼,趾便可获得庶人的身份。
厮杀时趾的剑断了,手上已经愈合得差不多的旧伤也突然出了问题。
那不应该的,趾的剑是靖奴工匠专门打造的。
手上的旧伤也用了最好的药,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
饶是意外陡生,趾也还是无愧冀州第一角斗士之名,奋力击败了牙狼。
他没有杀牙狼,角斗场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杀了对手,但观众喜欢刺激的,所以必须杀,不杀就不能结束,久而久之角斗场必须分出生死也就成了不成文规定。不能让观众满意,带来足够的利益,角斗士会体验到生不如死这个词是怎么创造出来的。
可那又如何,他不想杀。
以为自己必死的牙狼没想到趾会放过自己,因而告诉了趾真相。
趾的剑和药都被他的主人做了手脚。
牙狼的主人重金收买了趾的主人,两个奴隶主商量好了一场双赢,牙狼的胜利会为他的主人带来财富和声望,趾的主人也压了牙狼一大笔钱,再加上从牙狼主人处得到的,足以弥补失去摇钱树后的大部分损失。鉴于连赢五百场后摇钱树也还是会失去,严格意义上,趾的主人如此做很赚。
很奇异,趾诡异的有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可愿随我掀了这世道?”
那天趾与牙狼凭借着高超的武艺冲入了观众席,杀死大量贵族制造了足够的混乱后趁乱放出了角斗场所有的奴隶,随后又兵分若干路将别的角斗场的奴隶放了出来。
楼国贵族尽数被屠杀,冀州最繁华的角斗之国楼国亡。
九州震惊,趾也因此被整个帝国追杀。
奴隶不驯顺就已经很该死了,居然还叛主。
叛主也就罢了,居然还造反。
造反也就罢了,居然还屠城。
罪无可恕。
在遇到常仪之前趾想的都是怎么在诸侯的围剿中活下去,找到一块合适的地盘,建立一个没有奴隶人人平等的国家,但不管多努力,跟随他的人都越来越少,相继倒下。
遇到常仪的时候趾刚刚失去了从最初就陪伴自己征战屠灭无数贵族的牙狼。
许是因为已是绝路,许是彼时常仪眸中深入骨髓的仇恨引起了他的共鸣,他接受了常仪利用诸侯与诸侯、诸侯与王权之间的矛盾杀向帝都,屠帝都的建议。
既然天地不容,既然注定是死路一条,何不轰轰烈烈的大干一场?让那些膏粱贵族好好看看,所谓贵族,终不过腐肉一团,与氓庶奴隶并无区别。
屠帝都的目的最终还是没达成。
诸侯和王权的矛盾还没到能看着奴隶屠帝都而按兵不动的程度,因而在估量着帝都的实力被削弱得差不多后便出兵了。
盗趾想屠帝都,但没想将所有人都给填进这座无底洞里,权衡了下,发现实在是干不过,还是撤兵了,当然,也留了足够的惊喜。
帝都方圆百里所有的粮食能带走的都被他带走了,不能带走也都烧了,他很好奇诸侯联军赶到帝都后吃什么喝什么。
既然是驰援,粮食肯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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